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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洛阳市网民税收对话

更新时间:2014-03-04 23:00:27点击次数:2074
持人]:   网友朋友们,大家好!(2013-12-09 10:20:57)
[主持人]:   为了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和谐税收、助力中原”的社会氛围,根据今年税收宣传月工作安排,市局和洛阳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联合举办地税宣传节目《地税你我他.税法讲堂》,解读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知识、听众热线连线互动讨论、人物专访、领导访谈、税收热门话题讨论等,由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等科室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2013-12-09 10:23:03)
[主持人]:   从2012年《行政强制法》已开始实施,该法实施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措施跟以前有没有变化?(2013-12-09 10:26:26)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行政强制法》对实施行政强制的一般程序作了具体的明确规定。譬如提出采取行政强制前,应事先书面催告,行政强制要制作现场笔录,实行报告制度,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等。另外,如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过去只在行政处罚实施中运用,税收强制没有这样规定。《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时将对照执行《行政强制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税收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将更加严格,对税务人员执法水平的要求更高,也更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3-12-09 10:26:41)
[主持人]:   《税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处罚许多规定都是0.5倍至5倍的罚款,税务人员的裁量权是不是过大?如何保障对纳税人的处罚公平?(2013-12-09 10:26:56)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的确,《税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违反税收规定的处罚设置了一些处罚裁量权,设置这些裁量权的初衷正是为了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及社会危害性采取不同的处罚幅度。但是也存在处罚裁量权过大导致处罚不公的现象。为了杜绝这种现象,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在2011年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河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等5个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税收的28项罚则进行了细分,对每个违法行为的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和特别严重违法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处罚幅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此规范税务机关的裁量行为,确保税务人员进行处罚时做到标准统一、同案同罚。(2013-12-09 10:27:24)
[主持人]:   如果想自己创业,开一个个体小餐馆,请问在地税上有什么政策?(2013-12-09 10:27:45)
[流转税科负责人]:   个体经营餐饮业,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主要缴纳营业税。只要每个月的营业额达到一定金额就要纳税,这就存在一个起征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为了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第65号令,对营业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我省积极落实国家的政策调整,迅速出台了具体明确的起征点金额,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及时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豫财税政[2011]81号),主要内容:自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都执行了财政部调整后规定的最高限额,体现出了最大幅度的减轻纳税人负担。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全市仅新增加的因起征点调高而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就有6150户,2012年全年因起征点调高共减免营业税2881.54万元。享受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需按照规定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申请人的月营业额进行核定,凡核定月营业额小于20000元的,可直接享受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目前,如果你经营个体餐馆,只要你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每个月的营业额经税务机关核定达不到20000元,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了,超过20000元以后才交税。(2013-12-09 10:28:19)
[主持人]:   如果某单位从事垃圾处理,请问对于企业所得税有什么税收优惠吗?(2013-12-09 10:28:44)
[所得税科负责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实施条例第88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2013-12-09 10:28:59)
[主持人]:   那办理税收优惠应该报送哪些资料?(2013-12-09 10:29:14)
[所得税科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2009】第34号)规定,对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按权限实行备案管理。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企业,在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将备案资料报有权地税机关备案,经有权地税机关备案后,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其中年度减免税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报主管县(市、区)地税机关备案;年度减免税额超过200万元的,经主管县(市、区)地税机关对备案资料完整性审核后,报洛阳市地税局备案。 企业报送的备案资料包括: (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报告,说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以前年度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五)证明企业符合减免优惠条件的资料。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案资料完整的,备案地税机关应接受备案,备案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备案。(2013-12-09 10:29:38)
[主持人]:   市民买了一套住房,走的是公积金贷款,可是公积金贷款办下来要20天到一个月,但是我已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我买的住房面积128平方,单价5300元,现在距离购房合同签订日已经快一个月了,我是头一次买房,想问问契税怎么交?如果贷款合同一个月内拿不到,我的契税是不是要交滞纳金?(2013-12-09 10:30:07)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负责人]:   你好,契税是按照购房合同金额乘以契税税率计算缴纳的。契税税率是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可以享受2%或1%的优惠税率。你买的房屋时家庭唯一住房吗?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根据你的情况,可以享受2%的契税优惠税率。办理时需要带上预售合同或现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等手续,缴纳地点在市行政服务大厅。 另外,你以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可以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只要你在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的日期后30日内缴纳契税,就不会加收滞纳金。(2013-12-09 10:30:30)
[主持人]:   如果现在面临拆迁,他们想买一套房子,想问问拆迁房屋能不能享受契税优惠?(2013-12-09 10:31:05)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负责人]:   你好,拆迁后重新购置住房契税优惠有规定,但要看拆迁行为是谁做出的才能说能不能享受。按照财税[2012]82号文第三条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即“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因此,如果是政府征收而发生的拆迁,就可以享受契税优惠。(2013-12-09 10:31:56)
[主持人]:   我想问一下怎样查发票真假?(2013-12-09 10:32:16)
[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目前我们地税部门为您提供查询发票真伪方法有一下几种: (1)登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在“发票真伪查询”板块中查询; (2)用户可拨打12366-2进行河南省地税发票信息的查询。 (3)用户还可拨打12580进行河南省地税发票信息的查询。 (4)移动手机用户编辑短信发送到123662,具体为:查询含密码发票,编辑短信“15#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查询不含密码发票,编辑短信“15#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开具金额”。 (5)到您就近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税务所进行查询。如果您有任何涉税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013-12-09 10:32:30)
[主持人]:   如果我开了一个小餐馆,面积不大,每个月领票,税是怎么交,缴多少税?依据是什么?(2013-12-09 10:32:46)
[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对于定期定额纳税人,您每月可领发票金额为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您每个月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对应要缴约6.4%的税款(5.6%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0.8%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国家为了促进个体经济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营业税的起征点由5000元上调为20000元,所以如果您每月核定营业额低于20000元的,将不再缴纳这6.4%的税款。 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您每个月要申报的税款为上个月确认的收入额(有可能与上个月购票金额不同)对应5.6%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利润额5%-35%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利润额25%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如果经营场所的房产、土地为您个人所有,还可能会涉及相应的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此类税款与您每月核定的营业额无关。(2013-12-09 10:33:01)
[主持人]:   我还有个疑问,在平时经营中,已经给消费者优惠了,可不可以不给发票呢?(2013-12-09 10:33:09)
[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不行。纳税人给与消费者一些价款上的优惠,归根结底属于您的营销行为,让渡给消费者的应当是您的经营利润而非国税税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在您提供服务收取款项时,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换句话说,纳税人和消费者达成的不给发票换优惠等口头或书面协议,在税法上都是无效的。一旦发生纠纷引起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与一万元以下罚款。(2013-12-09 10:33:23)
[主持人]:   那如果我在九都路上新开了一家饺子馆,前两天地税局有俩人通知我,让我去办税务登记,我想问问,要到地税局办理什么手续?应该缴啥税?(2013-12-09 10:33:39)
[征管科负责人]:   你好,根据《征管法》第十五条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你新办的饺子馆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你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至于如何缴税,你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你的实际经营情况依法征税。具体应缴纳的税(费)种和税(费)率为: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5%;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税税种,主管税务机关都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依法征收。 同时,根据我省《关于调整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豫财税政[2011]81号)文件,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并且每月营业收入未达到20000元起征点时,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和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你也可以享受到免征税务登记工本费、发票工本费等税收优惠政策。(2013-12-09 10:33:56)
[主持人]:   那过年的时候,我要关门一个月,回老家过年,那关门不营业的时候还要交税吗?(2013-12-09 10:34:03)
[征管科负责人]: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你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当你需要停业时,应在停业前到你所在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你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主管税务机关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你符合停业登记的条件,税务机关会收存你的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你的停业登记就办理完成了。办理停业登记后,你在停业期间就不再产生相应的税收了。如果你恢复营业了,你可以在恢复营业前,再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你停业前领购的发票。(2013-12-09 1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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